2024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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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10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4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10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拟回购数量1,500至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75%至1.50%,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9)。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12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2、2024年11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9,9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2元/股、最低价为5.04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739,184.30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1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企管”)的一致行动人天津津融卓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津融卓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0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2,870,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此外,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稳定,金开企管计划自2024年11月12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回购实施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