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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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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4-054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0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均列席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衡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4年11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4年11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情请见在2024年11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大华于2024年5月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处罚要求其暂停证券业务6个月。经公司综合考虑,拟不再续聘大华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均无异议。

5、本次拟聘任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2023年,中审众环经审计业务收入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中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众环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4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4人次。前述事项不影响中审众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俊,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从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会计师:周齐,201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拟定为孙奇,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林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齐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奇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如下: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大华,为公司连续多年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审计机构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

大华于2024年5月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处罚要求其暂停证券业务6个月。经公司综合考虑,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不存在与前任审计机构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前、后任审计机构均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流程、评价要素等标准。根据选聘结果,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一致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4-056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事宜,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需求以及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暂定为2年。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系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对公司日常经营有积极的影响,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能够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4-057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召开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1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一楼大厅;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扫描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

地址:上海市虹中路263号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邮编:201103

联系人:殷骏、张峰

电话:021-64656465

电子邮件:dm@welltech.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8 投票简称:威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注:请在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