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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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6,311,75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50.00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9年8月6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人民币15,462,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537,3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7月11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11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110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附件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以加快公司创新药的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不变的基础上,将原计划用于CS12192的5#原料药车间与8#多功能制剂车间的部分生产场地,变更为西格列他钠原料药车间以及制剂车间,以实现西格列他钠的扩产。该议案已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附件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187.0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187.08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1446号《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附件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2、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2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性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141,688,250.00元)的比例不超过30.00%。该议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2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141,688,250.00元)的比例不超过30.00%。该议案已在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3、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原创新药的海外临床开发进度,本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人民币6,500.00万元用于公司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1b/2期临床试验(美国)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止日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部分,原因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超募资金项目均未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效益,且无法单独核算实际效益或不涉及效益计算,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

注2: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中西格列他钠产能利用率为69.12%;西奥罗尼仍处于临床阶段,故该产线产能利用率不适用。

注3: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1)2021年-2022年受到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西格列他钠的市场推广未能如期全面开展;(2)2023年西格列他钠片被纳入医保目录,销售价格下降68.15%,导致该产品收入利润未达预期;(3)肿瘤创新药西奥罗尼目前仍在进行III期临床试验,尚未获得批准,其研发和商业化进程有所延迟。

附件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止日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2024年末是指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建设投入完成时间。截至目前,该项目主体建筑已完工。

注3:截至2024年9月30日,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和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III期临床试验项目尚未达到募投预计可使用状态。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部分,原因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件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尚未达产,目前仍在持续投入过程中,故效益测算不适用。

注2: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III期临床试验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未在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效益,且不涉及效益计算,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