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4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8日、11月19日、11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8日、11月19日、11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4年11月18日、11月19日、11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回复
● 报备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4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指标影响不大,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 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4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向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电力”)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以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据测算,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指标影响不大,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李明、李伟伟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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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有效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2:截至2024年10月31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1MA775JKD9M
法定代表人:李志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绣路29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经营范围:电力承装(修、试)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配套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电子仪器仪表、金属结构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电线、电缆、绝缘制品、机械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服务;火车站电力系统安装服务;机场电力系统安装服务;工矿企业电力系统安装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李志勇持有100%股权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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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关系说明:环宇电力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环宇电力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环宇电力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向环宇电力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不超过800.0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将不会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环宇电力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以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据测算,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指标影响不大,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