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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
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4-07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

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如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269,840,000股,占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42%,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杨子江先生将通过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41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79%。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现任董事会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任,后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可能会发生变更,公司将积极与股东沟通,确认控制权及管理层安排。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 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2024年11月20日,公司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结果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肖赛平女士、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子江先生(以下合称“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司法拍卖已经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本次拍卖处置,将上述270,777,653股股票分为2份进行拍卖,分别是269,840,000股和937,653股。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获悉,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如下:

1、竞买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R7309于2024年11月20日10:00:00在宁乡市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9,840,000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065,868,000(壹拾亿零陆仟伍佰捌拾陆万捌仟元)。

2、竞买人黄山莲花水业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I8632于2024年11月20日11:22:06在宁乡市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37,653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4,433,729(肆佰肆拾叁万叁仟柒佰贰拾玖元)。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宁乡市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情况

根据上述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如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69,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42%,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杨子江先生通过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41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79%。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现任董事会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任,后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可能会发生变更,公司将积极与股东沟通,确认控制权及管理层安排。

四、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实际控制人除本次合计所持的270,777,653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 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9,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42%,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杨子江先生通过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41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79%。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现任董事会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任,后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可能会发生变更,公司将积极与股东沟通,确认控制权及管理层安排,同时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均保持独立,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公司的“三会”运行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司法裁定,亦未获悉上述竞买人 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