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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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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4-7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1月20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独立董事张成思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宋建波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长储昭武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用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安排存续债券到期接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拟定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多次申请注册,并分别分期发行,注册发行品种包括公募公司债券和私募公司债券,并控制最终总发行规模不超过97亿元(含97亿元)人民币。具体注册发行品种及每次注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设置含权条款。具体期限方案、含权条款设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当前存续97亿元公司债券本金的偿付。具体用途以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的用途为准;

6、发行对象与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7、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担保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9、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

10、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0日止。

以上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高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相关事项的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品种、注册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发行期限及含权设计、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担保安排、评级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本次公司债券可多次申请注册,并分别分期发行,控制总发行规模不超过97亿元(含97亿元)人民币;

2、决定聘请参与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或挂牌转让)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或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或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等事宜,并根据进展签订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6、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74号公告。

以上议案一、二、三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2024-74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4-7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0日

至2024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57公告,议案2、3、4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73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00一4:00。

3、登记地点: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4、登记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2275598

(2)传真:010-82275533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六、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