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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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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编号: 2024-052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光明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详见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明肉业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李俊龙、汪丽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由光明肉业与另一股东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人民币2亿元,其中光明肉业提供财务资助1.02亿元,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2.55%。(详见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明肉业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李俊龙、汪丽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5年度子公司银蕨农场有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开展该交易的金额在任一时点不超过10亿新西兰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详见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明肉业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详见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明肉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12月,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或“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鉴于光明肉业成员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光明财务公司的综合财务服务能力,公司拟与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光明食品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财务公司为光明集团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光明财务公司为光明肉业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成员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鉴于光明肉业成员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光明财务公司的综合财务服务能力,公司拟与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集团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由于光明食品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财务公司为光明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与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按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审议了《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由于光明食品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财务公司为光明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与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光明食品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82488

成立时间:1995年5月2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

法定代表人:是明芳

注册资本:496,585.709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方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3.0119%;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9.5007%;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9966%;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2.4907%。

截止本公告日,光明食品集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光明食品集团资产总额2,679.65亿元,负债总额1,723.08亿元,净资产956.57亿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1,327.40亿元,净利润25.19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光明食品集团资产总额2,642.71亿元,负债总额1,688.01亿元,净资产954.70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944.55亿元,净利润8.02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2、光明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324270568D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39号办公楼二座33层

公司性质:光明财务公司是具有金融牌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行业监管。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方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9%;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

截止本公告日,光明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光明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36.28亿元,负债总额299.59亿元,净资产36.69亿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3.37亿元,净利润2.14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光明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92.07亿元,负债总额253.76亿元,净资产38.31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15亿元,净利润1.62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的内容

在光明财务公司获得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光明财务公司同意按本协议向光明肉业成员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包括:1、吸收存款;2、办理贷款;3、办理票据贴现;4、办理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办理票据承兑;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范围内的其他金融业务。

(二)金融服务的原则

各方确认并同意,光明财务公司为光明肉业成员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将遵守以下原则:

1、关于存款服务:光明肉业成员公司在光明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吸收光明肉业成员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低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光明财务公司同等条件下吸收第三方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关于综合授信服务:光明肉业成员公司在光明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向光明肉业成员公司发放综合授信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不高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授信的利率,且不高于光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同担保条件的第三方发放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光明财务公司向光明肉业成员单位提供授信业务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关于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外,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向光明肉业成员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高于同期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有),且不高于光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的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承诺事项

申请设立光明财务公司时,光明食品集团董事会已作出书面承诺,在光明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在光明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光明肉业成员公司应定期向光明财务公司反馈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光明财务公司的知情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光明财务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因此,光明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

(二)光明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收费标准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商业银行向本公司提供同种类的金融服务,且不逊于光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为人民币2,658,613,319.94元,其中活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930,159,319.94元,活期存款利率为0.05%-1.495%;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1,702,816,000元,定期存款利率为1.4%-4.125%。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自光明财务公司取得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49,974,676.33元,利率为2.8%-3.925%。

截止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为人民币2,373,494,967.21元,其中活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715,858,967.21元,活期存款利率为0.05%-1.30%;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1,657,636,000.00元,定期存款利率为1.35%-4.40%。截止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自光明财务公司取得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65,000,000.00元,利率为2.25%-3.00%。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关联交易定价合理、行为规范,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俊龙先生、汪丽丽女士已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公告编号:2024-054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为满足子公司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农牧”)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或“公司”)拟与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食品集团”)按持股比例共同向光明农牧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2亿元,其中光明肉业提供借款1.02亿元,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2.55%。

● 益民食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光明肉业控股子公司光明农牧为生猪养殖企业,成立于2017年2月17日,注册资本196,039.30万元。2024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场”)收购其持有的光明农牧10%股权,光明农牧的股权结构调整为光明肉业持股51%、益民食品集团持股49%(详见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受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为满足光明农牧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光明农牧另一股东益民食品集团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2亿元,其中光明肉业提供借款1.02亿元,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2.5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由于益民食品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光明肉业向光明农牧提供财务资助已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按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审议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一)益民食品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光明肉业向光明农牧提供财务资助已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3216528

成立时间:1998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76号

法定代表人:罗海

注册资本:295,44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方为光明食品国际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截止本公告日,益民食品集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益民食品集团资产总额332.79亿元,负债总额191.57亿元,净资产141.22亿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306.69亿元,净利润1.63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4年9月30日,益民食品集团资产总额333.80亿元,负债总额184.41亿元,净资产149.39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45.15亿元,净利润4.50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资助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1FR7G27H

注册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905号甲东部3层

法定代表人:徐伟杰

注册资本:196,039.30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禽养殖,种畜禽生产及精液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销售,养殖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商务咨询,动物无害化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肥料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肥料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光明农牧资产总额为32.15亿元,负债总额为38.31亿元,净资产为-6.16亿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2.54亿元,净利润为-5.83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光明农牧资产总额为28.73亿元,负债总额为28.99亿元,净资产为-0.26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15.46亿元,净利润为-1.10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光明农牧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了支持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供范围内。本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向光明农牧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0,200万元,益民食品集团向光明农牧提供财务资助共计9,800万元。(未包含本次财务资助金额)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需要,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俊龙先生、汪丽丽女士已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52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及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公告编号:2024-056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济宁路18号光明肉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6日

至2024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和2024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光明肉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光明肉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光明肉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光明肉业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光明肉业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光明肉业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9:00点一16:00点。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 3315。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四)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济宁路18号

邮编:200082

联系人:袁勤

联系电话:0086-021-22866016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新西兰银蕨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蕨农场”)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为远期外汇交易。

● 交易额度:银蕨农场在2025年度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任一时点开展交易的金额不超过10亿新西兰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银蕨农场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形式的衍生品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外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进行衍生品交易时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原则,但进行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及必要性

由于银蕨农场的日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均金额较大,且汇率波动对其经营成果的影响日较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蕨农场开展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银蕨农场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其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利用远期外汇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金融衍生品交易,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其主营业务以及财务的负面影响,促进银蕨农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银蕨农场2025年度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任一时点开展交易的金额不超过10亿新西兰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银蕨农场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于其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为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对应基础资产主要为货币。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只限于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产品,且该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相关预计投资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子公司银蕨农场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其带来的风险,且银蕨农场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等措施。银蕨农场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银蕨农场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一定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其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范和降低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合理选择交易对手,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降低履约风险。

3、审慎审查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试行)》,对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授权、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并建立相应的内控体系,以做好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

四、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银蕨农场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开展远期外汇交易,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