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金隅大厦B座16层1608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久超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艾久超先生、祝瑞敏女士现场参会,宋永辉女士、刘力一先生、刘俊勇先生、黄进先生、华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信达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3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祝瑞敏董事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金隅大厦B座16层1608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马建勇先生、郑凡轩女士均现场参会,张德印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由全体监事推举马建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3年度监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德印监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的指导精神,不断提高公司发展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和义务,助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发展阶段,开展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主要举措如下:
一、坚守金融本源,提升经营质效
公司围绕推进“建设金融强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坚定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围绕“五篇大文章”,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24年,公司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方向,以资本中介和战略客户为抓手,市场化开拓与协同主业并重,多措并举精进专业能力,抓住资本市场有利机遇,不断优化资产配置,积极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重视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在任意连续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024年,公司继续统筹业务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不断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积极响应监管关于一年多次分红等号召,以实际行动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进一步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自2023年2月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4.1亿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归母净利润总额的比例均超过10%。
三、增强多渠道沟通,深化价值管理
公司深入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不断优化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进一步从投资者需求出发,提升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可读性,更加简明清晰地传递公司经营理念、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努力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和诉求,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热线、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多种平台与投资者积极交流,让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公司准确把握自身国有企业、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属性,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建立并持续完善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依法监督、管理层经营管理的治理体系,确保“三会一层”归位尽责,各司其职,为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提供保障。公司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修订独立董事相关制度,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树立合规风险意识,护航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守合规风控底线,持续推进合规及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公司通过强化合规检查、合规监测等管理手段,推进反洗钱、员工投资行为管理等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内部评级系统的适用范围,持续完善同一业务同一客户数据质量,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遵照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的要求,从制定制度体系、建立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设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指标限额、组建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团队、制定风险管理应急机制等方面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并不断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资本市场最新政策、监管规则,为公司合规经营、内控管理积极赋能,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国九条”及系列配套文件精神为抓手,锚定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提升专业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切实履行上市金融机构使命担当,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稳定、繁荣和发展,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专项行动实施结果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