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本次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公海波、张强、独立董事孙荣发、王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君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出席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孙公司股权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岚润”)持有的广东岚润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以2,500万元转让给公司持有,同意将北京岚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财产份额的嘉兴国核智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岚润认缴45,000万元,已实缴100万元)清算注销,待上述手续办理完成后,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孙公司股权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2、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润六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六尺”)以其资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为11,0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24个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上海润六尺售后回租业务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海润六尺提供11,0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12月12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4)。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本次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忠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孙公司股权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岚润”)持有的广东岚润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以2,500万元转让给公司持有,同意将北京岚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财产份额的嘉兴国核智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岚润认缴45,000万元,已实缴100万元)清算注销,待上述手续办理完成后,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孙公司股权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润六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六尺”)以其资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为11,0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24个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上海润六尺售后回租业务的顺利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上海润六尺提供11,0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孙公司股权
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孙公司股权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岚润”)持有的广东岚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岚润”)100%股权以2,500万元转让给公司持有,同意将北京岚润持有财产份额的嘉兴国核智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核智明”,北京岚润认缴45,000万元,已实缴100万元)清算注销,待上述手续办理完成后,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受让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岚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承立新
成立日期:2023年3月16日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西成中街17号B栋101房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其他专用仪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显示器件制造;光学玻璃销售。
股权结构:北京岚润持有100%股权
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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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岚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承立新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2号楼29层290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贸易经纪;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北京岚润100%股权
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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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效益的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决定将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持有的广东岚润100%股权以2,500万元转让给公司持有,将北京岚润持有财产份额的的国核智明(北京岚润认缴45,000万元,已实缴100万元)清算注销,待上述手续办理完成后,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目的:为充分维护股东利益,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 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海南易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凡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凡基金”)回函,在未来3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易凡基金未来6个月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承立新先生回函,在未来3个月、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承立新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处于冻结状态,未来存在被法院司法拍卖以及司法强制划转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相关单位或个人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国资有权监管部门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条件不成熟公司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予或全部授予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予的情形,可能存在已回购未授予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可能存在监管部门颁布、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导致存在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股份回购的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充分维护股东利益,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宜时机用于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予以转让(授予);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授予)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授予)的股份将被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规模
1、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
3、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25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7%;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9,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45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2%。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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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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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51,567.14万元,流动资产188,823.7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7,196.04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9,000万元计算,占上述财务数据的比例分别为1.99%、4.77%、2.75%。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周洪亮先生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相关情况如下:
2024年6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周洪亮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7,70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75%,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截至2024年10月14日,周洪亮先生减持5,629,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前述周洪亮先生的减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在回购期间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4年11月16日,公司分别向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了关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问询函。
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海南易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凡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凡基金”)回函,在未来3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易凡基金未来6个月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承立新先生回函,在未来3个月、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承立新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处于冻结状态,未来存在被法院司法拍卖以及司法强制划转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相关单位或个人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实施审议程序。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授予)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转让(授予)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并维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国资有权监管部门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条件不成熟公司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予或全部授予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予的情形,可能存在已回购未授予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可能存在监管部门颁布、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导致存在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润六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六尺”),不是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拟担保金额为11,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为上海润六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上海润六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润六尺拟以其资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为11,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为保证上述售后回租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海润六尺提供11,0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负责与平安租赁签订《担保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润六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成立时间:2023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张亚洲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租赁;财务咨询;合同能源管理;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量子计算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产品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科技中介服务;软件销售;大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数据
上海润六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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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关系:公司持有上海润六尺51%股权,上海六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六尺”)持有上海润六尺49%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平安租赁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润六尺的售后回租业务提供11,0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中上海润六尺其他少数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措施。
拟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范围:上海润六尺根据《售后回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应向平安租赁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平安租赁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保全保险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设备处置费用、税费等);以及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平安租赁造成的损失。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平安租赁同意主债务展期且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上海润六尺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海润六尺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润六尺向平安租赁办理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上海润六尺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上海润六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8,0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A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2日
至2024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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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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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30一11:30 下午:13:00一16:00
3、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A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淑君、张丽华
邮箱:huangshujun@hrflanges.com
电话:0510-80121156
2、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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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