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泓德裕泰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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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发布《关于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自2024年11月22日起,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D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设最低份额限制,且不对单个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下限进行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设最低份额限制,且不对单个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下限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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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申购补差费率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指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转换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目前包括泓德优选成长混合(001256)、泓德泓富混合(A类/C类:001357/001376)、泓德远见回报混合(001500)、泓德泓业混合(001695)、泓德泓信混合(002801)、泓德泓汇混合(002563)、泓德优势领航混合(002808)、泓德泓华混合(002846)、泓德战略转型股票(001705)、泓德泓利货币(A类/B类/C类:002184/002185/017542)、泓德添利货币(A类/B类/C类/E类:003997/003998/016574/018781)、泓德泓益量化混合(002562)、泓德裕康债券(A类/C类:002738/002739)、泓德裕荣纯债债券(A类/C类:002734/002735)、泓德裕和纯债债券(A类/C类:002736/002737)、泓德裕祥债券(A类/C类:002742/002743)、泓德致远混合(A类/C类:004965/004966)、泓德臻远回报混合(005395)、泓德裕丰中短债债券(A类/C类:006606/006607)、泓德研究优选混合(006608)、泓德量化精选混合(006336)、泓德丰润三年持有期混合(008545)、泓德睿泽混合(009014)、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009264)、泓德卓远混合(A类/C类:010864/010865)、泓德优质治理混合(011530)、泓德睿享一年持有期混合(A类/C类:009015/009016)、泓德慧享混合(A类/C类:011781/011782)、泓德睿源三年持有期混合(011783)、泓德瑞嘉三年持有期混合(A类/C类:012107/012108)、泓德睿诚混合(A类/C类:012193/012194)、泓德产业升级混合(A类/C类:013861/013862)、泓德汽车产业升级混合发起式(A类/C类:017663/017664)、泓德医疗创新混合发起式(A类/C类:012481/012482)、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A类/C类:018029/018030)、泓德高端装备混合发起式(A类/C类:017866/017867)、泓德数字经济混合发起式(A类/C类:018865/018866)、泓德智选启元混合(A类/C类:019982/019983)、泓德智选启航混合(A类/C类:020567/020568)。
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3)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4)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即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由本基金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时,最低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6)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官方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相关转换费率优惠以本公司具体公告为准。如遇业务调整或网上交易支付渠道规则变动,将另行公告。
7)投资者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执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有关申购费率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官方微信平台以及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定期定额投资。投资者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投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
具体费率优惠措施及业务规则执行相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柳梧城投大厦A-1206-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直销电话:010-59850133
传真:010-59850195
联系人:王娟
(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交易网址:www.hongdefund.com
客服电话:4009-100-888
(3)泓德基金官方微信平台
官方微信服务号:hdfund
7.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姗姗
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网址:fund.sinosig.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0-14层
法定代表人:陶怡
联系人:周婷
电话:021-68077516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 www.fund123.cn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郭哲晗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80358749
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6)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4、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联系人:焦金岩
电话:13311295863
传真:010-63156532
网址:www.jnl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kenterui.j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1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联系人:马烨莹
电话:021-50712782
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11)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赵旸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网址:www.danjuan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1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13)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宋静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14)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联系人:丛瑞丰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6642623
网址:www.zz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15)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联系人:邢锦超
电话:021-20219988
网址:w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进行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公示。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4年11月22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公开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登载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9-100-888)咨询相关事宜。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
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满足各类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22日起对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同时因法律法规更新及基金实际运作对基金合同、《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D类基金份额
自2024年11月22日起,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份额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增加D类基金份额后每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简称:泓德裕泰债券A,基金代码:002138;C类基金份额简称:泓德裕泰债券C,基金代码:002139;D类基金份额简称:泓德裕泰债券D,基金代码:022506)。
1、申购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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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D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因增加D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对本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改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2、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hongde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100-888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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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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