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1月21日起,本公司将下列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调整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
1、天弘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7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托管人或托管人的重要关联方。联芸科技发行价格为11.25元/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现将获配结果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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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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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1月25日起,暂停受理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单个基金份额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机构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单个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如机构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单个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 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份额在网上直销系统开展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旗下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加在网上直销系统使用弘钱包或者一键购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及转购业务,下同)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网上直销系统指定平台使用弘钱包或者一键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销售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天弘基金APP、微信天弘基金公众号等渠道)。
三、适用的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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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惠活动
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系统指定平台使用弘钱包或者一键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免收申购费。若网上直销系统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调整费率优惠折扣,请以网上直销系统公示规则为准。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2、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销售机构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