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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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2 证券简称:航天软件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28号1号楼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卫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王亚洲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转让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航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已回避表决或未参与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冠、侯镇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62 证券简称:航天软件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河南省澜天信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澜天信创”)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5月24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澜天信创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澜天信创出具的《关于减持航天软件股票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澜天信创关于所持股份锁定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承诺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3.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澜天信创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的承诺如下: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承诺人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2.减持价格:本承诺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人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承诺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承诺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澜天信创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澜天信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