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 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4-05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南京秦淮支行办理总额1,7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为续期担保,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89,405.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95,104.99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17%,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95,049.9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万元。
●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一、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1,700.00万元的最高额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续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营销”)的经营发展,公司为联合营销在建设银行秦淮支行的1,7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021年12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12月20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2一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10,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9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42,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40,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担保额度5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
公司为联合营销累计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144,00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担保额度将于2024年12月2日到期,42,000万元担保额度将于2025年8月26日到期)。公司为联合营销在建设银行秦淮支行办理总额1,7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为续期担保,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89,405.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2号北区二层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祝珺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照相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汽车、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家具用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陶瓷制品、水暖器材、日用杂品、土畜产品、科技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5%;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财务数据:2024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2,760.68万元,净利润-1,227.33万元。总资产193,227.99万元,净资产21,487.21万元。
2023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4,933.03万元,净利润-233.82万元。总资产202,301.56万元,净资产22,714.5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续期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7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二、提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其做大做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95,104.99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17%,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95,049.9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