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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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4一120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只分配,不转增。即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 10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2.678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本总额由1,284,325,466股减少至1,284,298,685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合计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284,298,685.00元。

3.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当日收市,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0股。

4.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实施的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84,298,6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0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1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1月18日至登记日:2024年11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华润三九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1号综合办公中心503室

2. 联 系 人:余亮

3. 咨询电话:0755-83360999-393042、398612

4. 传 真:0755-83360999-396006

八、备查文件

1. 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4一12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华润三九(酉阳)制药有限公司(原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以下简称“酉阳制药”)、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山民心”)、昆药商业(昭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医药”)。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昆药集团全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商业”)的控股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200万元,累计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2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酉阳制药、保山民心、昭通医药均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事项履行的相关程序

为适应昆药集团及其相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满足相关公司融资担保需求,经华润三九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昆药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为昆药集团下属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6.06亿元的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2024-02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4)。

2. 担保进展概况

为支持昆药集团旗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4年11月20日,在上述批准范围内昆药集团发生如下担保(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公司情况

1、华润三九(酉阳)制药有限公司(原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更名)

■■

2、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昆药商业(昭通)医药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上述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注:

1、保证期间为协议签署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发生期间的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山民心的其他股东与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昆药集团及其体系内下属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符合昆药集团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昆药集团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昆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昆药集团对被担保公司(包括昆药集团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药集团及其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8亿元,占昆药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5%,占华润三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9%;昆药集团对其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55亿元,占昆药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占华润三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9%;昆药集团及其子/孙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6.06亿元,占昆药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4%,占华润三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昆药集团对其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4.15亿元,占昆药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3%,占华润三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无逾期担保。昆药集团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除昆药集团外,华润三九及华润三九其他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4一122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1月21日,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股权转让等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2024-066)。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