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或中止发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授权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高效、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将原定发行数量上限“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77,070,180股(含本数)”,调整为“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25,641,460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发行数量上限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发行数量上限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将原定发行数量上限“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77,070,180股(含本数)”,调整为“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25,641,460股(含本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的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有关适用意见,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77,070,180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时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公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86,000股。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56,900,600股变更为256,414,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能够顺利进行,在充分考虑当前市场环境、投资者认购意向等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将原定发行数量上限“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77,070,180股(含本数)”,调整为“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25,641,460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伯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将原定发行数量上限“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77,070,180股(含本数)”,调整为“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25,641,460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