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使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更好的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更科学合理地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22日起,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相应的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原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中财沪深100ESG领先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现拟变更为“中证800 ESG基准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中财沪深100ESG领先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中证中财沪深100ESG领先指数在沪深300样本股中,基于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表现计算ESG评分,选取评分最高的100家公司作为最终样本,以反映此类公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前文定义的“ESG主题”证券,因此本基金以“中证中财沪深100ESG领先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投资人比较直观地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调整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 ESG基准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中证800 ESG基准指数从中证800样本中剔除中证一级行业内ESG分数最低的20%的上市公司证券,选取剩余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对ESG相关股票市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前文定义的“ESG主题”证券,因此本基金以“中证800 ESG基准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投资人比较直观地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根据上述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一并更新上述内容。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4年11月22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