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5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4年11月12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彬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7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科捷集团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科捷”)。
● 投资金额:70万美元。
●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发改委、商务部及外汇管理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取得备案的投资金额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新加坡科捷成立后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行业经营环境变化风险等,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科捷集团新加坡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70万美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事项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搭建海外投资架构、制定与实施具体投资方案、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境外投资备案登记、签署购买土地及相关资产等相关协议或合同,聘请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用名称:科捷集团新加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Kengic Corporation (Singapore) Limited)
2、出资额及注册资本:70万美元
3、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4、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物流信息咨询,机械设备批发零售,工业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
6、出资情况: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以上信息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设立新加坡科捷作为未来境外业务、分支机构的投资平台,积极拓展新加坡及周边国际市场,扩大国际化业务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是落实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科捷,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发改委、商务部及外汇管理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取得备案的投资金额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新加坡科捷成立后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行业经营环境变化风险等,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完善内部管控机制,不断适应新市场发展变化,通过专业运营、科学管理降低风险。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8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21号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0日
至2024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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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 年12月9日16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dm@kengic.com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12月9日16时之前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21号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8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 21 号
邮编:266111
联系电话:0532-55583518
邮箱:dm@kengic.com
联系人:谭美翼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9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6日(星期五)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至12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m@kengi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06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6日 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龙进军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吉龙
独立董事:常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2月06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至12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m@kengi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谭美翼
电话:0532-55583518
邮箱:dm@keng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4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进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7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6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77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科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易元投资有限公司、邹振华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2、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3、根据《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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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及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进军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5.77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9,511,731股至19,023,4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26%至10.52%。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15.77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银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其中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金额占比不低于30%,银行回购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高于70%。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方案按照回购价格上限15.77元/股全部实施完毕,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下限15,000万元和资金上限 30,000 万元分别对应的回购数量9,511,731股和19,023,462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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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2,707,581,242.2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58,618,111.85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30,0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1.08%、28.34%。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认为以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为上限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科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易元投资有限公司、邹振华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进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银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进军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及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进军先生以函件方式向公司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经自查,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回购提议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回购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且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5、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6、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有关注册资本变更等与本次回购事项相关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回购股份方案以及《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三)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