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 2024-052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1月22日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苏壮强先生主持。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3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 2024-055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特别分红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实施特别分红,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特别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结果,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9,049,334.35元。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8,207,808.54元。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本着能够及时回报股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的原则,公司充分考虑了未来经营资金需求和长期发展战略后,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实施特别分红。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2,288,119,475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63,588,482股后,以2,224,530,993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66,943,719.16元(含税)。
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本方案分配比例,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数量为基数,从而最终确定分配总额。其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4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9日
至2024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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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4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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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 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2月6日9:00一11:30,13:30一16:00。
(四) 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 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信函等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68 电话:024一一23784835
联系人:胡波、李雨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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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