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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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4-055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1月20日、11月21日、11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青岛市国资委)问询,公司控股股东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国资委目前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红星集团2024年11月20日向公司转发了《青岛市国资委关于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通知》(青国资委〔2024〕73号),青岛市政府同意将青岛市国资委持有的红星集团100.00%股权无偿划转至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国投)。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青岛国投将通过红星集团间接收购公司124,225,0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42%,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后续工作相关方正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稳步推进。

● 公司目前静态市盈率为170.23,滚动市盈率为68.87,高于证监会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静态市盈率23.21和滚动市盈率23.55,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1月20日、11月21日、11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红星集团转发的通知,按照《青岛市国资委关于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通知》(青国资委〔2024〕73号),青岛市政府同意将青岛市国资委持有的红星集团100.00%股权无偿划转至青岛国投。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青岛国投将通过红星集团间接收购公司124,225,0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42%,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后续工作相关方正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稳步推进。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红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国资委。

本次无偿划转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红星集团、青岛市国资委在最近6个月内及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1月20日、11月21日、11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目前静态市盈率为170.23,滚动市盈率为68.87,高于证监会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静态市盈率23.21和滚动市盈率23.55,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理性分析和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更正、补充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函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4-054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2号),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894,302股,发行规模579,999,997.22元,扣除发行费用11,951,381.8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8,048,615.35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0月25日出具了《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36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2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024年4月,部分专户资金已经置换或使用完毕,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产生的节余利息人民币31,698.20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变更为“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公司与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0,325.70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存款利息)已转入“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重庆大足龙水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111689722830)。

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与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