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
主流动性服务商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1月21日起,本公司将下列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调整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
1、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2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泰康国证公共卫生与医疗健康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6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