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4-10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彤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按时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h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根据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h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的修订。
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1日召集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4-108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伟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经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科学规范体现公司经营范围,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规定并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4-110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拟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前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工程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及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安装;公路工程施工及养护中的新技术、新型建材的开发、生产及销售,钢材、水泥、沥青、添加剂、智能信息化设备、公路建筑材料的销售、对外技术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有形动产租赁;公路工程相关材料技术研发服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共铁路运输;矿产资源勘查;对外劳务合作;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停车场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品牌管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市政设施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砌块制造;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4-109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7)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9,445.2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4,991.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9,778.85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694.34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人员2人)、监督管理措施11次(涉及人员16人)、自律监管措施2次(涉及人员4人)和纪律处分0次。
(2)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敏,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大型企业等审计20多年,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曾负责新疆国资委等所属集团企业、哈空调等多家上市公司以及多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升凤,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近20年,从事证券审计等相关工作8年,曾负责中央企业报表审计、新三板挂牌企业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1998年3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11家上市公司及55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敏、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升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李敏、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升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6、审计收费
本期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柒拾贰万万元(¥720,000.00),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
上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8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4-111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其他条款内容不发生变化,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4-11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计3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2月11日上午9:15分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平台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建科研楼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00至15:0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二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冯凯
联系电话:0991-6272850 传真:0991-3713544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1”,投票简称为“交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注: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投票栏下填写票数,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所有股东均有权按照自身意愿(代理人应遵照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指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投向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 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 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