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博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博时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4年10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43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于2024年10月30日成立。
《博时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投资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转换为该基金的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24年11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52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24年11月21日成立,并将于2024年11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11月29日起,将本基金变更为博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据此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本基金变更为博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后,基金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博时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博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将“博时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博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简称变更情况如下,各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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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均保持不变。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修订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基金合同》、《博时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涉及变更为联接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更新的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后的《博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博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自2024年11月29日起生效,《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同日起失效。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将根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进行更新。
三、重要提示
1、此次变更系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变更为ETF联接基金而作出,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其余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博时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博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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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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