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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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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4-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1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

(三)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五)会议由董事长陈良琴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行权4,174,81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24,904,562元变更为529,079,375元,总股份由原524,904,562股变更为529,079,375股,同时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

(三)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无缺席会议的监事。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贲爱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3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14,192,495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4.3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249,238.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750,756.15元。

上述资金于2021年7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1]D一00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议案》,公司计划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总投资金额68,211.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自己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7,640,642.91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5,000,000.00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的时间做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的投入之所以较为谨慎,主要是因为2亿元募集资金是仅限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随着行业生产技术的快速发展,项目面临着产品升级和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的要求。为了保持项目在技术先进性和成本效益上的优势,并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率,公司正在对生产工艺及技术路线进行细致的优化、反复的验证和市场适应性分析,以确保产品既符合市场需求,也能达到高度智能化生产的目标。因此,项目的设备购置进展受到了影响。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或建设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或建设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

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

(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

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76.82万份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期权,合计176.8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24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维科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就股权激励计划已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法律意见书及《维科技术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7、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第二批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8、2023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 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维科技术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人数194人,行权数量为3,812,380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人数为27人,行权数量为0股。

11、2024年4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维科技术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人数194人,行权数量为46,348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人数为27人,行权数量为140,850股。

12、2024年7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维科技术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人数194人,行权数量为47,500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人数为27人,行权数量为4,000股。

13、2024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4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应的合计176.8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如下:

(一)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

1、根据《激励计划》“第四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和可行权期”中“四、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当期额度内期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实际可行权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根据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4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10月9日发布的《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告编号:2024-015)(公告编号:2024-036)(公告编号:2024-058),在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行权股份合计为19.48万股,尚余31.82万股未行权,现公司拟对预留授予(第一批次)中尚未行权的31.8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1、根据《激励计划》“第四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八、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中“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规定,“首次授予以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行权期内,公司同时满足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两项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100%的比例进入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环节;满足其中一项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50%的比例进入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环节;两项业绩考核指标均未满足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上述由于未完全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达到行权要求的部分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 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净利润”以合并口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2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合计105.00万份股票期权。

2、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离职”规定,“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上述人员获授40.00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76.82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注销因公司未达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情况属实,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76.82万份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须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的股票期权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5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行权4,174,81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24,904,562元变更为529,079,375元,总股份由原524,904,562股变更为529,079,375股,同时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章程修改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除下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除修订的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由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

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再行审议。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尚需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以上事项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4日(星期三)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 至12月0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qing@mail.vek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04日 上午 11:00-12: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4日 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良琴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何易先生

独立董事:林宁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2月04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 至12月0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qing@mail.vek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青

电话:0574-87341480

邮箱:hqing@mail.vek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