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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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4-065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外山”)股东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信诚”、“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8,996,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999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且已于2023年12月2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华盖信诚因自身资金需求的原因,计划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996,716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9996%,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后的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3月1日)实施。本次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事项,则上述减持计划中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股东华盖信诚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属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达60个月以上,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收到股东华盖信诚《关于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1、2024年1月9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其中减持比例是按照减持股份时的公司总股本215,648,085股进行计算;

2、2024年8月10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其中减持比例是按照减持股份时的公司总股本321,315,646股进行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关于公司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合伙企业作为山外山的股东,就山外山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对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山外山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出具如下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合伙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价格确定;

(4)减持方式:本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合伙企业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6)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股东华盖信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