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公告编号:2024-061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18号公司一楼多功能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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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徐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郑晓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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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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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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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灵芝、朱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