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资源”、“本公司”、“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2024年11月8日从控股股东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实业”)获悉并向公安机关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增云因涉嫌集资诈骗,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已被立案调查。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664,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0%,上述股份于2024年9月19日被司法冻结。其中,被质押的股份数量累计为67,000,000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5.90%,后续如因其债务问题导致对质押股份进行处置,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4,578.84万元,净利润为负值。如2024年年末公司年度财务指标不能得到有效改善,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 公司间接持有广西国兴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稀土”)的股权,国兴稀土主营业务为稀土开采、稀土矿业权投资等。国兴稀土为公司参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其营业收入不计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损益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对公司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国兴稀土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仅为820.84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40%,按照权益法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仅为59.67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相关资产及收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较小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如债权人因实际控制人相关事项的原因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交替(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替科技”)提前归还贷款,公司可能存在需要提前履行保证责任的风险。

● 除因无法与实际控制人取得联系,未知其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之外,经公司自查及控股股东书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码:600193)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征询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秩 序正常,但受到行业周期性、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影响,存在业务开展不及预期的可能。公司建筑装饰业务以履行既有项目为主,受到行业周期性因素的影响,工程量减少;信息服务业务目前整体规模尚小。公司所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公司近期没有签署重大合同。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无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增云取得联系。除上述信息外,公司未能知悉余增云的其他有关情况。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24-044号公告。

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实业所持有公司的101,664,147股公司股份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冻结。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24-047号公告。

公司从控股股东华侨实业处获悉并向公安机关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增云因涉嫌集资诈骗,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已被立案调查。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24-054号公告。

因无法与实际控制人取得联系,未知其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涉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公司间接持有国兴稀土的股权,国兴稀土主营业务为稀土开采、稀土矿业权投资等。国兴稀土为公司参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其营业收入不计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损益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对公司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国兴稀土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仅为820.84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40%,按照权益法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仅为59.67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相关资产及收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较小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并问询相关方,本次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此外,公司未发现其 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码:600193)于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4,578.84万元,净利润为负值。如2024年年末公司年度财务指标不能得到有效改善,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三)股东股份质押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通过华侨实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664,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0%,上述股份于2024年9月19日被司法冻结。其中,被质押的股份数量累计为67,000,000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5.90%,后续如因其债务问题导致对质押股份进行处置,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四)提前履行保证责任的风险

如债权人因实际控制人相关事项的原因要求交替科技提前归还贷款,公司可能存在需要提前履行保证责任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