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84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2日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玉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参会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对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形成了会议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其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10万元(其中财务年报审计费150万元,内控审计费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13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85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2日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参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了会议决议,现公告如下:
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86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首席合伙人:吕江
(6)基本介绍:永拓事务所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于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永拓事务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事务所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事务所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2019年,永拓事务所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永拓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底,永拓事务所合伙人数量9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
(8)财务情况:永拓事务所2023年业务收入35,1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6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10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9)客户情况:永拓事务所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客户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有色金属、新能源、煤炭开采、交通运输、通用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医药卫生、房地产、农业畜牧业、食品制造、木材加工等,审计收费总额4,329.95万元。永拓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同业上市公司1个,新三板5个。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事务所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447.4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万元,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永拓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史绍禹,2004年开始执业。2001年至2011年10月先后在北京天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华寅会计师事务所、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2年11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本公司、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韦淞宝,2018年11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事务所广西分所从事审计业务,2023年2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曾参与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审计等,曾负责惠州大亚湾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计等。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目前仅签署过本公司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美红,现担任永拓事务所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常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近年审计了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3年加入永拓事务所,主要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本公司、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永拓事务所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永拓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收费总额为21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年报审计费用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不含审计过程中产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永拓事务所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执业信息、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认为永拓事务所具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业胜任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永拓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87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根据本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12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凤翔路20号黑芝麻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和议案2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5日、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3、公司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投资中心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等方式登记,信函及邮件应注明“黑芝麻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股东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未在登记日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以参加现场股东大会。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9日、12月 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三)登记地点:
1、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凤翔路20号黑芝麻大厦20楼
2、信函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凤翔路20号黑芝麻大厦20楼证券投资中心,邮编:530022,信函请注明“黑芝麻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彩萱、韦欣妙 联系电话:0771-5389677
电子邮箱:tzzgx@nfhzm.com
(五)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716”,投票简称为“芝麻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4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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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以上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