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
关联监事宋云、郝文宇需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充分利用相关方的资源优势,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共计96,8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92,00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共计4,000万元,资产租赁800万元。
关联董事杨效良、杨连祥、马占红、张战军、李鹏、翁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关联监事宋云、郝文宇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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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以及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3、2024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年度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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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1-10月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年度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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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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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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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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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和备件;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向关联方承租房屋、出租设备等,相关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充分利用相关方的资源优势,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总人数的半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有偿征收全资子公司
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配合广州天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时盘活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有闲置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天河区政府”)与公司双方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源子公司”)位于天河区的旧厂区土地使用权拟由天河区政府予以有偿征收,涉及土地面积40,077平方米,预计补偿金额区间为9-10.2亿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拟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进行审议。
● 上述旧厂区目前基本处于闲置状态,不是公司生产经营依赖的主要土地建筑,本次征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配合广州天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时盘活公司现有闲置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征收全资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由天河区政府有偿征收被列入天河区元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范围的信源子公司旧厂区的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面积40,077平方米,预计补偿金额区间为9-10.2亿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旧厂区目前基本处于闲置状态,不是公司生产经营依赖的主要土地建筑,本次征收不影响信源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
因拟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次征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进行审议。
本次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征收方情况介绍
本次征收方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拟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征收标的概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99号,不动产权证证号为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551号,土地属性为一类工业用地,总面积为40,077平方米。截至2024年10月31日,本次拟征收土地账面资产净值为4,606.38万元。
(二)拟征收标的资产权属
本次拟征收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拟征收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在参考市场价格及资产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区间为9亿元-10.2亿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征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是公司积极配合广州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决策部署而计划开展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闲置资产,产生现金回流,更好地支持公司加快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若本次征收及补偿顺利完成,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正面积极效应。本次征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征收后续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协议签订、款项支付及相关手续办理等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政府有偿征收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政府有偿征收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
至2024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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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3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议案5、议案6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10月30日、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报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等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议案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等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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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三)登记注意事项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5、公司股东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ir@cpte.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2月12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翔 杨婷
联系电话:021-62605607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3185号
联系邮箱:ir@cpte.com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