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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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4-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4-065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6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7)。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6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1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14,913股,占公司总股本401,108,000股的比例为1.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30元/股、最低价为5.8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75,119.4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2024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变为401,10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注2:2024年4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126,000,006股流通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6,514,913股,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公司总股本暂未因本次回购事项发生变化。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