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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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2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8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 2024 年3月5 日、2024 年3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36,688股,占公司总股本180,849,167股的比例为 0.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02元/股,最低价为9.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2,712.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0,849,167股的比例为3.5112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84元/股,最低价为7.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37,948.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与披露的回购方案均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2024年3月5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公司已完成两期回购股份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回购股份6,350,000股,第二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回购股份5,994,110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6,350,0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1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受让员工持股平台

部分财产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捷智能”)收到公司股东青岛科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捷投资”)、青岛科捷英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捷英豪”)、青岛科捷英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捷英贤”)、青岛科捷英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捷英才”,科捷投资、科捷英豪、科捷英贤、科捷英才以下合称“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龙进军先生的通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部分有限合伙人(以下合称“本次财产份额转让方”)与青岛科捷英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捷英华”)、龙进军先生签订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并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转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的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向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第三方转让。在科捷智能上市后两年届满、不满三年期间,有限合伙人离职的,其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2/3以转让前科捷智能公司股票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转让,其余财产份额按原始出资价格转让;在科捷智能上市后两年届满、不满三年期间,有限合伙人在非离职的情形下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其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2/3以转让前科捷智能股票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转让,其余的财产份额将继续持有。

经各方友好协商,按照上述《合伙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转让价格,科捷英华、龙进军先生与本次财产份额转让方签订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本次财产份额转让方将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科捷英华、龙进军先生。相关情况如下:

注1:科捷英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龙进军及其配偶喻习芹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龙进军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99.8%、喻习芹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0.2%。

注2:公司员工持股平台2位有限合伙人离职,其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龙进军先生。除此之外,本次财产份额转让方均为在职员工。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仅是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内部的财产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之间的变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龙进军先生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的表决权未发生变化。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龙进军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做出的限售承诺。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龙进军先生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