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4-067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游洪涛先生、王瑛女士、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添橙添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公司可转债转股、股东王瑛女士和控股股东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减持计划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游洪涛先生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但不导致持股比例变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地建”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游洪涛先生、王瑛女士、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添橙添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2017年10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6,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6.49%。
2、2024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24年11月12日,因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本减少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减持计划导致持股比例减少、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但不导致持股比例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302,466,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6.49%变更为72.43%。
3、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地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3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4%。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8,526,7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2.43%变更为71.49%。
综上所述,2017年10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发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东王瑛女士和控股股东成都地建实施减持计划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但不导致持股比例变化,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较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2017年10月20日)累计变动达到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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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2024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地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