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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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10月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4-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10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10月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6家公司。

●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2024年10月增加担保金额67,392.59万元,减少担保金额61,232.26万元(含汇率波动);截止10月31日担保余额1,596,349.78万元。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

●是否存在关联担保:是

●担保逾期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形

●风险提示:2024年担保预计已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预计范围内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担保预计情况

为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在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3年担保实施情况,经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预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0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57亿元,对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3亿元。

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所属公司预计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27.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预计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32.5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01、003及017号公告)

二、2024年10月担保实施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担保制度规定,公司具体实施的担保额度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在年初预计范围内,按照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进行分类,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调剂后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遵照相关制度要求,鉴于在年初预计范围内对担保发生情况逐笔披露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担保业务,公司对担保实施进展按月进行汇总披露。2024年10月,公司增加担保金额67,392.59万元,减少担保金额61,232.26万元(含汇率波动)。月内增加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4年10月31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81,756.95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4,592.83万元。按照担保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之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应担保余额57,988.81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所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的具体实施均在年初担保预计范围内,主要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被担保公司均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4年10月31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96,349.78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55.11%。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10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4-054、055、056、057、058、059、061、062、063及064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7,3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6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35,542,700股,增加比例0.5413%,最高成交价为8.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89,974,966.5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