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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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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拍取得股权的自愿性公告

2024-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9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拍取得股权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参与司法拍卖所竞买的资产为安顺市工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工投”)持有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精铸”)3.472%的股权。评估值:人民币5,721.32万元;此次为第1次拍卖,起拍价人民币4,004.924万元,成交价人民币4,984.924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且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竞拍以及受让中航产投持有安吉精铸7.81%股权完成后,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航重机关于受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83),公司最终将持有安吉精铸24.77%股权,成为安吉精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 安吉精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取决于企业自身经营能力、下游客户需求、整体经营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参与竞拍的概述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参与北京金融法院在其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的公开拍卖活动,并于2024年11月26日依据法律程序取得北京金融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公司以人民币4,984.924万元竞得安顺工投所持安吉精铸3.472%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且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拍卖方:北京金融法院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股权结构

本次竞拍前,安吉精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竞拍以及受让中航产投持有安吉精铸7.81%股权完成后,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航重机关于受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83),公司最终将持有安吉精铸24.77%股权,成为安吉精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主要财务指标

安吉精铸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竞买标的及生效方式

(一)竞买标的

1、本次参与司法拍卖所竞买的资产,系北京金融法院司法拍卖的安顺工投所持安吉精铸3.472%的股权;

2、评估价人民币5,721.32万元、起拍价人民币4,004.924万元、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增加幅度:人民币20万元/次,2024年10月24日竞买结束,11月8日支付尾款(成交价格减去保证金);

3、已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参与阿里司法拍卖竞得,成交价格4,984.924万元。

(二)生效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不动产、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本次生效方式自北京金融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司之日起即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发挥业务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公司铸造主业能力,聚焦锻铸主业,优化产业布局,协同创新发展,推动公司成为“锻铸行业的引领者、主机发展的服务者、航空工业通用基础结构的主力军”,同时能够增强上市公司综合能力,提高经营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受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受让完成后,安吉精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取决于企业自身经营能力、下游客户需求、整体经营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