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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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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4-064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公司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孙明华董事、张智董事、石慧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其余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如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4-065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颖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王昌模、向中波监事出席现场会议,张颖、曹婧、何欢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

至2024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本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3、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

12月11日 上午:9:00一12:00;下午:2:30一5: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及电子邮件请确保于2024年12月11日17时前到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参加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规定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4、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15

5、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重庆水务 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周先生

3、联系电话:023-63860827

4、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4-066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选聘审计中介机构的有关国资监管规定和公司股东的建议,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所进行了沟通,大信所对此无异议。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6月30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

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星先生

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林苇铭女士

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10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3万元)。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业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人员及工作条件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减少3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所,创立于1985年,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所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审计中介机构选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分别与大信所、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