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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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12-13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 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

至2024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 凯盛科技办公楼三楼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52)4968015

传真:(0552)4968015

联系人:王伟 牛静雅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宁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孙蕾女士因已届退休年龄,现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解长青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两位董事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刘宇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宇权,男,1970年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行政人事部总经理、矿产经营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运营管理部部长,拟任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丹,女,1986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北京伟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润朗律师事务所律师、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首席法律顾问,现任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拟任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二、关于聘任刘宇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刘宇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简历同上)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三、关于聘任孙娜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孙娜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娜丽,女,汉族,1978年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建材凯盛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蚌埠凯盛玻璃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现任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柔性显示材料党支部书记、柔性显示材料分公司总经理,拟任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四、关于聘任陈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拟聘任陈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幸,男,1973年生,本科,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财务审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任秦皇岛耀华玻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秦皇岛耀华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五、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12月13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24-041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辞职

暨增补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6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孙蕾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孙蕾女士因已届退休年龄,现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孙蕾女士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孙蕾女士辞职后,不再在公司任职。

孙蕾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孙蕾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6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解长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解长青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解长青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解长青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解长青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刘宇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宇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孙娜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陈幸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刘宇权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孙娜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幸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个人简历:

刘宇权,男,1970年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行政人事部总经理、矿产经营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运营管理部部长,拟任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丹,女,1986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北京伟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润朗律师事务所律师、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首席法律顾问,现任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拟任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娜丽,女,汉族,1978年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建材凯盛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蚌埠凯盛玻璃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现任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柔性显示材料党支部书记、柔性显示材料分公司总经理,拟任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幸,男,1973年生,本科,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财务审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任秦皇岛耀华玻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秦皇岛耀华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