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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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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53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北辰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北辰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北辰G1

债券代码:250684 债券简称:23北辰F1

债券代码:254174 债券简称:24北辰F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梁捷女士主持此次股东大会;

3、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执行董事杨华森先生、张文雷女士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胡浩先生及总法律顾问莫非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一凡、苏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54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北辰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北辰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北辰G1

债券代码:250684 债券简称:23北辰F1

债券代码:254174 债券简称:24北辰F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5:00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鉴于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选举张杰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张杰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委任张杰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法律合规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