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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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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14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1月28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由鑫堂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补选由鑫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提请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11月28日,由鑫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500,2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符合提名董事和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

鉴于公司董事林强先生提出辞职,导致董事会人数少于法定人数,股东由鑫堂先生提议补选由鑫堂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本次补选由鑫堂先生为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由鑫堂先生,山东大学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曾任北京奇点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中环球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首席技术官,2015年至今任深圳市大唐瑞昕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截至目前,由鑫堂持有公司30,500,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14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临时提案暨2024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2月9日下午15:00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

2024年11月28日,公司股东由鑫堂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补选由鑫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提请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24年11月28日,由鑫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500,2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9日下午15: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4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2024年12月6日9:00一17:00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

电 话:18028758205、18025499135

邮 编:518101

联 系 人:谢志胜

邮 箱:xiezhisheng@coship.com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位置填上选举票数,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14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8日收到董事林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林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林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林强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林强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林强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林强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