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5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5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山电力”)为实现在绵阳市以及川北地区的战略布局,同时利用公司已有的售电、储能、充电桩以及虚拟电厂等新兴业务经验与绵阳安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泓企管”)现有业务协同配合,实现快速发展,促进公司战略转型深入推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蓝天伟业清洁能源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伟业”)持有的安泓企管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收购价格2,064.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以及连续 12个月内对外投资的累计交易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虽然进行了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分析,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整合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在绵阳市以及川北地区的战略布局,同时利用公司已有的售电、储能、充电桩以及虚拟电厂等新兴业务经验与安泓企管现有业务协同配合,实现快速发展,促进公司战略转型深入推进。公司拟与蓝天伟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064.00万元收购蓝天伟业持有的安泓企管51%股权。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价格系在公司对标的公司所作尽职调查及在充分考虑其未来发展前景的基础上,结合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在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同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蓝天伟业清洁能源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981761X
成立时间:2015年8月24日
注册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109、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蓝天伟业100.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蓝天伟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蓝天伟业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拟收购蓝天伟业持有的安泓企管51%股权。
1.标的企业情况
名称:绵阳安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松林村
法定代表人:李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日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复印;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招投标代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音响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棋牌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洗浴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出版物零售;食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代理记账;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东构成
■
3.绵阳启明星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4.安泓企管股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主要财务指标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天运(川)[2024]审字第00015号),经审计的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评估情况
根据四川悦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绵阳安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悦评报字[2024]186号),以2024 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式对安泓企管全部权益价值的市场价值进行估值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482.43万元,增值2,619.29万元,增值率为140.58%。51%的股东权益价值的账面价值950.20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价值为2,286.04万元,评估增值1,335.84万元,增值率为140.58%。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假设和未考虑非流通股折扣的前提下,市场价值为7,073.23万元,评估增值5,210.09万元,增值率为279.64%。51%的股东权益价值的账面价值950.20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市场价值为3,607.35万元,评估增值2,657.15万元,增值率为279.64%。
两者差异分析: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重置成本的角度出发,对企业所有单项资产和负债,用现行市场价值代替其历史成本,即以在评估基准日重置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的现实成本净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的股权价值,资产基础法的理论是成本价值论。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现实资产未来可以产生的收益,经过风险折现后的现值和作为被评估单位股权的评估价值,收益法的理论基础是收益价值论,以被评估资产未来所能产生的收益来确定其价值。
本次评估经过分析后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安泓企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482.43万元,51%的股东权益价值为2,286.04万元。
(二)交易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双方协议一致,本次交易的价格为 2,064万元,为安泓企管51%股权评估价值的90.29%。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蓝天伟业
乙方:乐山电力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标的:蓝天伟业持有的安泓企管51%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本次交易总价款为2,064.00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完成之日起 5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1,032万元(大写:壹仟零叁拾贰万元整)。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5日内,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的余款,即人民币 1,032万元(大写:壹仟零叁拾贰万元整)支付给甲方。
(三)股权过户及相关约定
蓝天伟业在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目标公司股权所需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持有人大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按照工商部门要求签字或盖章后交给乙方,并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同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董监高成员工商备案变更。
(四)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延长期限内付款的,逾期的按股权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在退还已取得的安泓企管股权的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因甲方原因导致未按照协议约定期限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延长期限内完成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管理交接手续以及蓝天伟业其他义务的,甲方应按股权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的,甲方在退还已付股权转让款的同时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结合“33221”战略发展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抓住当前国家政策、行业政策机遇,发挥公司优势,实现创新突破,提升公司转型升级与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交易,加速实现公司在川北地区的战略布局;利用公司已有的售电、储能、充电桩以及虚拟电厂等新兴业务经验与安泓企管现有业务协同配合,实现快速发展,促进公司战略转型深入推进;拓展电力检测等有偿服务商业模式,为公司带来新的优质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安泓企管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安泓企管可能与关联方存在新增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除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形。通过本次交易,将有效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股东回报。
七、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整合风险。
应对措施:广泛关注国家政策方向,及时适应政策变化、调整新兴业务技术路线等,提升市场竞争力应对各类风险,保障投资权益。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八、授权事项
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收购股权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与本次收购股权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7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7日
至2024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至议案2经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8月16日、11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王江荔 王斌
2.电话(传真):0833-2445800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1.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
近期,中天运来函告知,因该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项目合伙人拟申请退伙,且无法派出其他适当的项目合伙人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公司连续聘任中天运已超过8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经竞争性磋商拟聘中证天通为2024-202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中证天通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1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证天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揽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纪律处分0人次,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1:东诚药业(002675)2021年年度报表审计;银座集团(600858)2022年年度报表审计;新华锦(600735)2022年年度报表审计;迪尔化工(831304)2022年年度报表审计;温多利(873809)2023年年度报表审计。
2.诚信纪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4-2027年每年度审计费用为91万元(含税),较上年审计费用118万元(含税)减少审计费用27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较上年大幅下降原因为: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参考与公司相同行业及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合并报表子公司数接近的上市公司近年新招聘审计机构的收费水平,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揽的工作量,以及需工作人、日数等因素确定公开挂网竞争性磋商限价为96万元/年,经公开挂网竞争性磋商评审确定中选审计费用为91万元/年。
上述变更和减少审计经费,符合2023年3月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王文清女士。已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3年,上年度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来函告知,因该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项目合伙人拟申请退伙,且无法派出其他适当的项目合伙人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无法执行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要求。
(三)公司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项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2024 年 10 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选聘公司 2024-2027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证天通进行了审查,认为中证天通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202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4年,合同一年一签。2024-2027年度每年度审计费用为91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