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中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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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安联中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4年12月2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定投业务。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定投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之外的销售机构首次单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情形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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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A类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通过各销售机构赎回的,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投资者全额赎回时不受该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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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10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暂不开通定投业务。
2、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本基金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定投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之外的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投业务、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定投业务的申请办理、变更和终止等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33层3301-3304室
邮编:200120
直销电话:021-38067171/021-38067177
传真:021-38067110
网址:www.allianzgi.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8917777
基金管理人暂未开通网上交易。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交易仅接受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https://www.boc.cn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公司网址:https://www.dfzq.com.cn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 400-8888-666
公司网址:https://www.gtja.com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www.gzs.com.cn
(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https://www.citicsf.com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https://www.fund123.cn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公司网址:https://www.1234567.com.cn
(10)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1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https://fund.10jqka.com.cn
(1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https://www.duxiaomanfund.com
(1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s://www.howbuy.com
(1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https://yingmi.com
(1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1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https://www.66liantai.com
(1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https://www.noah-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allianzgi.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告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如有)等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917777)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投资者通过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是否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相关销售机构各自活动公告为准,其业务办理的流程以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如有)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安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