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编号:2024-039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1月21日发出,外部董事通过邮件等方式发出,内部董事直接递交。
(三)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上午,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二、本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全部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航发科技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4-040)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众华在担任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不再续聘众华开展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公司已就变更事项与众华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已明确知悉变更事项且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拟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天健首席合伙人王国海,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人。2023年营业收入34.83亿元。
2023年天健承担了675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为6.63亿元,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天健对本公司所在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2021 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14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1 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曹博,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天健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宇通客车、华兰疫苗、西点药业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王鹏,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天健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中简科技、中瓷电子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侯波,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杭电股份、祥源新材、杭钢股份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彭卓,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东阳光、华西证劵、川能动力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劵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8 万元(含税及差旅食宿杂费),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众华为公司 2023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众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不再续聘众华开展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公司已就变更事项与众华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已明确知悉变更事项且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众华、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众华、天健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履行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以询比价的方式初步选定天健为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人民币78万元,其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天健具备一定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可以满足公司对于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经审议表决,建议公司董事会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8万元。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8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