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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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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4-067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夫特”)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文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规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本次控股孙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控股孙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控股孙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4-069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夫特”)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增加2024年度与安徽工布智造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布智造”)的产品销售业务,预计增加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100万元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此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规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批准增加公司与工布智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预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10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此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公司业务规划,公司新增对于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注1:表格所列“2024年1-10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财务初步统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上述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为2023年的相应数据。

注2: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可能签署的合同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注3: 2024年1月17日及2024年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安徽工布智造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继文

注册资本:4,608.539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旗麓路16号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中科先进智造创新产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合肥纯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5.0965 %,公司持股14.289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670.72万元,净资产4,064.7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52.01万元,净利润-144.54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工布智造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14.2895%,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帷担任其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工布智造依法存续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于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发生时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形成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参照公司与其他客户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预期将持续存在。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4-070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孙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夫特”)控股孙公司启智(芜湖)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智机器人”)为推动通用智能机器人底座研发项目,完善通用智能机器人底座知识产权,拟向安徽共创工业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创中心”)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88.85万元的价格收购其拥有的15项软件著作权。

● 鉴于共创中心为埃夫特参股公司且埃夫特董事长游玮担任共创中心董事、埃夫特董事许礼进担任共创中心法人及董事长、埃夫特董事伍运飞担任共创中心控股股东芜湖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董事,启智机器人为埃夫特控股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游玮、许礼进、伍运飞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埃夫特控股孙公司启智机器人为推动通用智能机器人底座研发项目,完善通用智能机器人底座知识产权,拟向共创中心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88.85万元的价格收购其拥有的15项软件著作权。启智机器人将与共创中心就上述资产转让事宜签订《技术转让(软件著作权)合同》。

鉴于共创中心为埃夫特参股公司且埃夫特董事长游玮担任共创中心董事、埃夫特董事许礼进担任共创中心法人及董事长、埃夫特董事伍运飞担任共创中心控股股东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董事,启智机器人为埃夫特控股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者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含本次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共创中心为埃夫特参股公司且埃夫特董事长游玮担任共创中心董事、埃夫特董事许礼进担任共创中心法人及董事长、埃夫特董事伍运飞担任共创中心控股股东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董事,启智机器人为埃夫特控股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名称:安徽共创工业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神舟路17号

法定代表人:许礼进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6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持股50.5%,长三角哈特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持股30%,公司持股19.5%。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62.22万元,净资产233.3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16.67万元。

(三)其他关系说明

除上述说明的关联关系外,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共创中心拥有的15项软件著作权,均已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88.85万元。

(二)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评估结论:交易标的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488.85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经双方友好协商,参考评估结论,15项软件著作权的成交价格合计为488.85万元。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充分考虑交易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启智机器人

乙方:共创中心

2、交易标的

共创中心拥有的15项软件著作权。

3、交易对价:488.85万元人民币

4、支付方式和期限

(1)本著作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一次支付乙方。

(2)甲方拟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且乙方完成著作权转让办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价款支付。

5、交割事宜

(1)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在30日内办理著作权转让登记事宜,甲方予以配合。

(2)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著作权,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在甲方公司,以纸质或电子版形式向甲方提交本著作权所有信息、技术资料,包括系统源代码、产品及系统设计文档、软著申请底稿。

(3)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著作权,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及相关文档,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与软件相关的技术细节。

(4)乙方应当保证有效拥有本著作权,无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负责处理,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如本著作权被宣告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相应款项并赔偿损失。

6、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交付材料或办理本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承担违约金。

(2)甲方未按约支付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承担违约金。

(3)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提供信息不实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及时改正,若违约方未纠正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根据合同约定,共创中心未按期交付材料或办理本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承担违约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启智机器人尚未支付款项。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在于完善公司控股孙公司启智机器人通用智能机器人底座知识产权,有利于推动通用智能机器人底座研发项目。启智机器人本次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有助于启智机器人推动通用智能机器人底座研发项目,完善通用智能机器人底座知识产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共创中心为埃夫特参股公司且埃夫特董事长游玮担任共创中心董事、埃夫特董事许礼进担任共创中心法人及董事长、埃夫特董事伍运飞担任共创中心控股股东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董事,启智机器人为埃夫特控股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游玮、许礼进、伍运飞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本次控股孙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控股孙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4-071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6日

至2024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3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4年12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人:陈青

4、电话:0553-5670638

5、传真:0553-5635270

6、邮箱:ir@efort.com.cn

7、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4-068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夫特”)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21,228.8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投资“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该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保荐机构将持续按要求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发表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8号),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446,838.00股,每股发行价为6.3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3.7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44.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9.4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41Z00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2,589.49万元,小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113,542.50万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公司已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8月17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结论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截至2024年11月15日,各项目结项结论如下:

“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按计划开发了通用、喷涂、协作机器人及激光切割机器人、智能底盘等产品,并引入了研发项目管理体系和系统,围绕上述产品购买了测试、加工和生产设备,新建设和改造实验、测试实验室及生产配套设施,实现了自主的生产制造能力。项目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开发的通用机器人、喷涂机器人、协作机器人均实现了批量销售,应用在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电子、工程机械、造船、食品等行业,为公司的业务增长持续提供了新技术和产品,带来了公司营收的持续增长。

“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 在机器人控制器、驱动器、示教器、减速机、智能化技术和数字仿真平台五个方面进行了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研究了系列关键技术,开发了系列化产品并已经在工业机器人整机及解决方案中得到了批量化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在进行核心零部件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的同时,同步建设了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基地采用自有知识产权和技术,购置先进研发、精密加工、检测和实验等所需的设备,完成对机器人软硬件核心模块研发提升和产能提升。工业机器人减速机和合作伙伴共同开发,且基于合作伙伴已经购买了大量的加工设备,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造体系和供应链能力,可满足公司对高精密减速机的需求,显著提升了公司在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软件的自主化程度及竞争能力。

“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目前已经构建了“基于公有云+私有云+边缘计算”混合云架构,基于其云平台的技术底座,开发了墨斗IDE(V1.0)、埃享制造互联平台(V1.2)、智享机器人喷涂平台(V1.0)、RPL Editor(V2.0)等多款软硬件产品。开发了智享机器人喷涂平台,完成了机器人加工产品的打样、机器人的使用、喷涂工人的管理、订单结算等功能,机器人业务的RaaS业务模式开始启动运营。

董事会认为,上述项目初步达成预期目标,同时考虑到公司新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同意上述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剩余情况

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公司尚未收到的利息收入和尚未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

2“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中有20,000万元系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部分,公司已于2024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3、募集资金剩余的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研发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降本增效的原则,对研发路径进行持续优化。公司在相关项目的研发更多地专注于核心零部件关键性能的测试和验证以及定制化品类的开发,公司充分利用合作伙伴更具有规模性的制造体系和日益成熟的国产核心零部件供应链能力,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未进行大量相关机加工设备的投入。

(2)公司加强项目各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管理和监督,对项目资源充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具体包括:①充分利用现有生产设备以及合作伙伴生产服务能力,优化募投项目相关软硬件购置;②充分利用现有生产区域,降低新建制造产线的费用。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依法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4、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21,228.89万元(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建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以满足该建设项目对资金的需求,项目内容详见“四、新项目具体情况”,该建设项目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建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存放于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通过银行转账划转至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相关款项尾款。

(2)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剩余募集资金,在产品到期后,公司将通过银行转账划转至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

为确保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将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该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再授权人士在剩余募集资金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新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等事宜,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将在转入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及待支付款项尾款支付完毕后办理销户手续。

四、新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实施主体: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及土地使用权取得: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北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50亩(具体以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结果为准)。其中一期用地约150亩,二期用地约100亩。项目将建成集自动化装配、立体化仓库、数控加工中心、核心零部件生产、质量检测中心为一体的超级智能化数字工厂,含研发技术实验中心、行业运用工作站、埃夫特科创中心、展厅多元化的科研基地,项目一期建成达产预计可实现年产5万台高性能工业机器人,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10万台高性能工业机器人。

5、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8.93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本次剩余募集资金21,228.89万元,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项目建设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1,228.89万元(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以上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项目一期建设,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6、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期24个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施工、项目总的基础设施建设、办公楼、研发技术实验中心、行业运用工作站、埃夫特科创中心、展厅及生产设备安装等,一期建设完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5万台高性能工业机器人;二期建设周期为31个月,主要建设内容为产线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等,二期建设完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10万台高性能工业机器人。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1、机器人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机器人技术是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高技术领域,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设备已成为自动化装备的主流。中国已连续10年成为全球最大机器人市场,据IFR统计,2023年我国工业机器人销量为27.6万台。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用工问题日益凸显,制造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加之《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十四五规划》《“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的出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新兴产业科技创新驱动为工业机器人需求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机器人发展的两项目标:到2025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到2035年,我国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随着国产品牌机器人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国产品牌机器人市占率也稳步提升。据MIR睿工业统计,随着国产品牌机器人产品竞争力的不断突破叠加新能源相关战略新兴行业带动与传统行业中政策推动的影响,国产品牌国内市场占有率从2019年的31%,迅速提升到2023年的45%。2024年上半年,国产机器人品牌国内市场占有率已经突破50%。

2、积极应对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

目前,主要内外资厂商纷纷依托产业聚集区不断扩大其生产规模以应对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其新建机器人基地产能在5万台套/年-12万台套/年不等。

据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30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销量有望达到70.5万台,其中国产工业机器人的份额预计将占到80.14%。国产机器人企业市场增长潜力巨大。近年来,埃夫特已经稳居国产第一梯队,公司现有厂房预计在未来的3-5年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3、满足客户对机器人产品性能功能持续提升的需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发布公告,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和有关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行业标准进行规范,形成了《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推动公司柔性化制造工业机器人,满足部分机器人产品及新型结构机器人等对洁净度、产线装配工艺的要求,更好地响应市场需求。使企业能够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企业技术的升级换代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政策的大力支持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以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为导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的相继出台,给工业机器人市场带来前所未有的政策利好及长期增长动能。

机器人作为未来智造产业的标志性产业,本项目将围绕工业机器人整机性能提升、基础核心技术、核心零部件等关键技术,进行技术研发,在关键核心技术点上取得技术突破,使得机器人满足更多场景的需求,从而构筑产业竞争新优势。

2、紧抓行业战略发展机遇

《机器人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未来5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是我国机器人产业自立自强、换代跨越的战略机遇期。必须抢抓机遇,直面挑战,加快解决技术积累不足、产业基础薄弱、高端供给缺乏等问题,推动机器人产业迈向中高端。

要解决该问题需要从技术和产业两个方面推进。一是整机性能全面对标国际先进,在核心技术点上进行技术突破,提升技术核心竞争力;二是提升规模化生产能力和大规模生产制造的一致性和可靠性,实现我国工业机器人在高端领域的突破,以及满足规模化应用的需求。本项目的建设从提升核心技术和拓展产品品类、提升制造能力和质量管控水平、提升管理能力三个方面提升企业的核心技术、批量化制造及管理能力,以促进企业在行业内更好地发展。

3、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满足市场需求

工业机器人是实现柔性自动化的核心装备,丰富的机器人产品满足工厂的需求,有利于加快企业对市场的响应速度。由于近年来我国受到人力成本和人口结构的影响,人口红利逐渐减少,尤其是随着机器人技术的不断成熟,精度越来越高,再加上物联网连接功能的提升,使得机器人成为工业自动化及数字化转型中的关键角色。

2023年全球机器人市场保持着增长趋势,除了量上的增加,机器人技术也快速变革,对于缺乏技术工程师的企业来说,易于编程或者不需要编程的工业机器人才是他们所迫切需要的,优化后的机器人更容易开发出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易于使用的机器人可以很容易地集成到生产过程中,使工业机器人在许多行业中得以部署,以维持高效和灵活的生产。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国家对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的持续增加,国内对机器人的需求迅速扩大,一方面,国内同类型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国外工业机器人四大家族不断重视中国市场,扩充在中国市场的产能和销售渠道。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若公司不能抓住国家政策的支持和行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失去市场竞争力,丧失或无法获取足够的市场份额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定期评估市场竞争风险,提前预警潜在风险,通过市场调研,明确自身在市场中的定位和优劣势。同时根据市场趋势和客户需求,预测未来市场对机器人工厂的需求变化,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发及攻关从而降低产品或细分市场选取的同质化产生的商业风险。

2、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来源于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若在攻关过程中未能顺利解决相关核心技术的突破,将导致公司产品的推迟上市及应用,相关收益测算将相应推迟。

公司项目团队拟针对每个核心技术点进行至少两条技术路线,采取自建团队自研和与外部知名高校合作的方式同时攻关,同时在各级技术人员的招聘及相关硬件设备方面通过资源的饱和投入来降低相关研发不能按计划结题的风险。公司将不断跟踪和引进新技术,确保技术可行性;同时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品质和后续应用;将密切关注行业动态,通过国际形势预判技术趋势,及时调整技术路线,确保项目与时俱进。

3、业务风险

公司业务布局分布整机制造及核心零部件、系统集成等上下游产业链,在不同的产业链环节,业务特点不同,需要构建不同的管控体系。同时,若下游市场需求出现波动,下游企业可能会减少生产线智能化改造的投资额度或暂缓投资计划,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通过提升国产化与自产化能力、强化产品研发与批量生产能力、优化系统集成业务管理、灵活应对市场需求波动以及多元化市场布局与客户群建设等措施,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对外部供应链的依赖,加强项目统筹与实施能力,提升技术应用水平,严格成本控制,确保系统集成业务的盈利能力与交付效率。同时将建立健全市场监测机制,密切关注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灵活调整市场策略与生产计划,保障供应链稳定。

4、财务风险

公司在市场推广和销量大幅增加的成长过程中,形成较大的应收账款规模,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此外,若未来各级政府产业政策及扶持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可能会有调减,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从多个途径采取措施以应对财务风险:优化收款机制,以减少资金占用;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以降低坏账损失风险;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积极关注政策动态,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构建财务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定期财务分析、市场监测和政策研究,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制定应急响应计划,确保在面临不利变化时能够迅速调整策略,降低财务风险对公司运营的冲击,保障长期稳定发展。

5、合规风险

在设计厂房阶段需遵循国家及地方的建筑规划与设计规范,在施工阶段需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同时建设需符合环保要求,若相关措施不到位或违反环保法规,可能导致环保处罚或停工整改,进而引发合规风险。

为降低合规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合规风险的识别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合规问题,提高合规意识,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五)投资项目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的议案》,同意《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报告方案推进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项目的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项目准备过程中签订、变更或终止相关协议,申报相关审批手续及组织实施该项目准备工作等。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的议案》。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事宜尚需获得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与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的审批、备案。

五、本次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将借助于公司工业机器人核心业务的长期技术和应用积累,依托中国和全球自动化及工业机器人的巨大市场,规划将面向高端应用场景、特种应用场景和补全产品谱系三个方向进行新产品开发。本项目建成并达产后,能够有效提高公司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的整体产能和综合实力,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能布局,在发展中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推动公司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的规模化量产,突破行业同质化竞争格局,通过前瞻性布局引领行业下一代产业技术迭代,进一步打造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竞争能力和优势。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建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有助于公司超级工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将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将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