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7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8日、11月29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8日、11月29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79,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回购的最高价为13.55元/股,最低价为10.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64,944.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向公司出具的《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除此之外,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柳新荣、实际控制人唐正青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8日、11月29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食品制造业”的静态市盈率24.91倍,滚动市盈率23.06倍,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24.85倍,滚动市盈率为47.65倍,滚动市盈率高于同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业绩下降风险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0,074,758.06元,同比下降19.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655,646.16元,同比下降59.88%;2024年7-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6,630,097.77元,同比下降20.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1,788.36元,同比下降81.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下降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