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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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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
退休离任暨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2024-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1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

退休离任暨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姜修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函,姜修昌先生因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姜修昌先生的辞任函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姜修昌先生离任后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蒋昕女士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姜修昌先生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对姜修昌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9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11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蒋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董事长退休离任暨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董事辞任及选举董事的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0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11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公司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议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关于提名卢海青女士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提名选举徐定立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监事辞任及选举监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及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任的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勇先生、李晓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刘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晓娟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刘勇先生、李晓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刘勇先生、李晓娟女士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此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刘勇先生、李晓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沈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

沈涛先生简历:

生于1981年1月,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16年5月至今在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6年5月至2020年4月任国药控股财务部项目总监,2020年5月至2023年6月任国药四川医药(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并兼任国药四川下属多家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2023年3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任国药控股河南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国药控股香港公司董事,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健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4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及选举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刘静云女士、卢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刘静云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卢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静云女士、卢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刘静云女士、卢凯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刘静云女士、卢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选举监事的情况

为保障监事会的有效运作,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卢海青女士、徐定立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为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

1.卢海青女士简历:

1974年6月生,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行会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非执行会员。曾历任广西桂鑫诚会计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海华东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广西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海康润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及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2006年7月至2022年3月历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副部长,2022年4月起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心副总经理。

2.徐定立先生简历:

1976年3月生,上海大学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毕业,本科学历,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系进修,硕士学位,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998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司法系统、律师事务所及大型央企担任职务。2019年9月至今在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任职,现任高级总监(公司律师)。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8日

至2024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 层

(三)登记日期:2024 年12月10日至12日

(四)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登记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罗丽春

邮编:100077 电话:010-67271828

电子邮箱:gygfzqb@sinopharm.com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