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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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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关于控股股东拟整体受让公司对江苏德龙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核准。

二、关于公司取消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关于取消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三、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核准。

四、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关于变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五、关于董事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主任变更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主任变更为吴捷,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厦门象屿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整体受让公司对江苏德龙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拟整体受让公司对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江苏德龙”)的债权,受让价格为897,426.59万元。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对江苏德龙债权账面余额为897,426.59万元,账面债权评估值为897,426.59万元,由于该等债权对应的担保物截至2024年7月31日市场总价值大于债权账面价值,故以账面值作为债权评估值。

● 象屿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核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鉴于江苏德龙已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7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关于拟整体受让厦门象屿及其子公司对江苏德龙及其控股子公司债权的通知》,象屿集团拟整体受让公司对江苏德龙的债权,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整体受让江苏德龙债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对江苏德龙债权账面余额为897,426.59万元;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4)第10430号),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对江苏德龙账面债权评估值为人民币897,426.59万元。公司拟以897,426.59万元作为转让价格,由具体持有江苏德龙债权的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别与象屿集团下属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由象屿集团下属子公司受让上述债权,并分三期向公司支付受让价款,具体地,协议生效之日(含)起30日内支付30%,协议生效一年之日(含)起30日内支付40%,协议生效二年之日(含)起30日内支付30%。若因继续履行合同、债权债务抵销导致标的债权扣减的,公司应根据扣减金额及时退还债权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累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含本次交易)以上,本次转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核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1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10层01单元

成立日期:1995-11-28

注册资本:177590.83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水利

股东情况: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经授权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行使股东权利;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实行资产重组,优化资本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从事产权交易代理业务;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设立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从事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土地综合开发及使用权转让;商贸信息咨询服务,展览、会务、房地产租赁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批发黄金、白银及制品;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镍钴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休闲健身活动场所(不含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元: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3年数据经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关联关系:象屿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象屿集团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转让标的及其评估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对江苏德龙的账面债权。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转让标的出具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持有的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子公司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4)第10430号),主要内容如下:

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福建兴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对响水昌隆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子公司福建兴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对响水巨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徐州德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预付账款债权以及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对响水德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债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

评估报告出具日:2024年11月10日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结论:经评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持有的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子公司预付账款等债权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亿柒仟肆佰贰拾陆万伍仟玖佰元整(RMB897,426.59万元)。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对江苏德龙债权账面余额为897,426.59万元;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该等债权对应的担保物截至2024年7月31日市场总价值大于债权账面余额,故以账面值作为债权评估值。

本次拟转让债权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

四、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核心条款

1.转让价款

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合计为897,426.59万元。若后续因继续履行合同、债权债务抵销导致标的债权扣减的,公司应在相应事项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受让方,并根据扣减金额及时退还债权转让价款。

2.支付条款

协议约定,转让款实行分期支付,具体地,协议生效之日(含)起30日内支付30%(269,227.98万元),协议生效一年之日(含)起30日内支付40%(358,970.64万元),协议生效二年之日(含)起30日内支付30%(269,227.98万元)。

3.补充协议

为统一管理债权申报事宜,降低公司管理费用,由象屿集团统筹推动江苏德龙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事项,除向象屿集团整体转让账面债权外,公司还将与象屿集团签署补充协议,向象屿集团转让截至2024年7月31日持有的对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响水恒生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响水昌隆贸易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主债权、从权利、转让方基于主债权享有的所有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质押权、追索诉讼费用的权利),以及由该等权利转化而成的其他相关权益或合同权利。

4.其他

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若象屿集团就转让标的所获得的受偿金额超过对应转让标的转让价款,或象屿集团就转让标的外其他合同权益获得清偿的,根据德龙破产重整及债权清偿方案等情况,公司将与象屿集团另行协商后续事宜。

五、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江苏德龙已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转让事项,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债权转让事项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转让事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厦门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拟整体受让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德龙及其控股子公司债权评估相关事宜的函》,认为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被评估债权对应的抵押物提供市场价值参考。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与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如下: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作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旺集团”)系列企业重整的优选投资人,拟联合其他投资人投资忠旺集团铝主业资产等重整资产,公司拟作为产业投资人投资6.9亿元,共同参与投资。

上述公告披露后,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获悉并主动了解各类相关方的想法和建议。在统筹考虑各相关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公司结合最新情况更新了投融资规划安排,并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取消本次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将继续作为重整投资人,收购并控股新忠旺集团(忠旺集团铝主业资产设立的新公司)。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75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8.3亿元。

●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2024-009号公告)。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8.3亿元。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此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24年1-10月执行情况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和执行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出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车位租赁)。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的服务,主要是(1)软件、信息系统服务;(2)象屿集团大楼、员工公寓服务;(3)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铁路、汽车的运输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到站配送、装卸、租箱、设备租赁服务;(3)厦门象屿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托管公司经营的托管费用。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向厦门象屿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等公司采购机器设备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香港象正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钢坯等商品。

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香港象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硅铁、硅锰、无烟煤等原材料。

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配送等物流服务。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业务的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8.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象屿集团控股子公司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铁路、汽车的运输服务,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榆林象道为公司提供服务量增大,拟增加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额度1.3亿元。

2.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已于2024年11月8日取得厦门国资委同意象屿集团参与忠旺集团破产重整项目的批复,根据法规规定,此次收购的新忠旺集团相关企业出现在协议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成为公司关联人的情况,因此,自2024年11月8日起,此次收购的新忠旺集团相关企业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为新忠旺集团提供供应链服务,公司及关联公司将向新忠旺集团采购铝板、铝卷等产品,向新忠旺集团销售氧化铝、铝锭等产品,根据业务测算,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拟增加15亿元,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拟增加12亿元。

新增额度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出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车位租赁)。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的服务,主要是(1)软件、信息系统服务;(2)象屿集团大楼、员工公寓服务;(3)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铁路、汽车的运输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到站配送、装卸、租箱、设备租赁服务;(3)厦门象屿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托管公司经营的托管费用。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向厦门象屿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等公司采购机器设备等商品,向新忠旺公司采购铝板、铝卷等产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向新忠旺公司销售氧化铝、铝锭等产品。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香港象正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钢坯等商品。

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香港象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硅铁、硅锰、无烟煤等原材料。

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配送等物流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新忠旺集团相关关联公司可见本公告的附件。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的定价原则进行交易,具体将遵循如下的定价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将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新忠旺集团相关公司基本情况

1.营口忠旺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2.营口忠旺铝材料有限公司

3.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4.辽宁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5.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6.忠旺(营口)高精铝业有限公司

7.安徽忠旺铝合金精深加工有限公司

8.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邓启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邓启东先生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和董事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召集人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委员。邓启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选举吴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捷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吴捷先生简历

吴捷,男,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本公司董事长。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总监、总裁助理,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11楼1114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6日

至2024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B栋10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信息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电话:0592-6516003,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