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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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的
公告

2024-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63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于2024年4月22日任期届满)龚欣荣先生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3月29日卖出其持有的全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运机转债),上述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龚欣荣买卖公司可转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①运机转债于2023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初始登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2021年2月25日发布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入(含申购)、卖出行为均发生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施行以后的情形,纳入短线交易规制范围。”

公司及相关可转债持有人在实施可转债交易前对《通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解读,理解为:运机转债发行首日、申购日、原股东优先配售缴款日、存续期起始日、计息起始日均为2023年9月21日,可转债持有人自2023年9月21日已经取得可转债相关权利。龚欣荣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方式买入公司可转债,可转债买入时间为可转债申购日(即2023年9月21日)。自2023年9月21日起推算6个月,即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3月20日为短线交易禁止期间,因此2024年3月21日(含当日)后卖出可转债不构成前述法规中所称短线交易。

基于上述判断,龚欣荣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3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运机转债。

二、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方式和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

龚欣荣本次短线交易扣除手续费后净收益为279,190.79元,收益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卖出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手续费=(773,812.08+500,233.50)-994,600.00-254.79=279,190.79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欣荣已将收益金额全数上缴至公司。

三、本次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龚欣荣亦积极配合。经调阅相关交易记录后认为:龚欣荣的上述交易行为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上述行为发生后,龚欣荣主动向公司说明相关情况,同时反复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则,积极配合公司的核查工作,并已将全部收益全数上缴公司。龚欣荣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龚欣荣对本次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