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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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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7版)

2024-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7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1,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9143%;反对722,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7491%;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6,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09%;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4,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956%;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75,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375%;反对722,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160%;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3,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9551%;反对722,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7491%;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4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73%;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364%;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5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7,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60%;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75%;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283%;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59%;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6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5,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996%;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75%;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4,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875%;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59%;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73%;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364%;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73%;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364%;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7,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60%;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75%;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283%;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59%;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7,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60%;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75%;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283%;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59%;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73%;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364%;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73%;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364%;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73%;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364%;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7,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60%;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75%;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283%;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59%;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4,8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971%;反对672,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539%;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3,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711%;反对672,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7167%;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590,4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87%;反对657,3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67%;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8,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690%;反对657,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4127%;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83%。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3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393%;反对65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4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405%;反对65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463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6,2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15%;反对670,5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85%;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5,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997%;反对670,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20%;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589,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82%;反对658,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405%;反对658,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4413%;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83%。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5,8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03%;反对670,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98%;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4,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915%;反对670,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902%;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24,1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87%;反对623,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66%;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1,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9566%;反对623,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7251%;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37,1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26%;反对610,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27%;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2218%;反对610,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4599%;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蓉、杨健

3、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