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1版)
公司及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重整投资人履约的风险
关于本次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财务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
(四)《重整投资协议》被解除的风险
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五)其他风险
公司近期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76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公司2024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5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0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4.1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出现本规则第9.4.18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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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一)因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末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5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已进入重整程序,但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因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将尽快完成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作。
5、公司近期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7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
暨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2024年11月22 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或“子公司”)分别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闽01破申33号、(2024)闽01破申241号《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时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 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相关工作,通知公司及子公司各债权人在2024年12月2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合力泰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进行的债权申报在重整受理后继续有效,无需另行申报),并参加债权人会议。
● 法院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9:30通过网络平台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10:30通过网络平台召开江西合力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
1、公司及子公司的债权人可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站内对应搜索“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债权申报公告。
2、公司及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2月22日(含当日)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书面填写债权申报材料,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合力泰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进行的债权申报在重整受理后继续有效,无需重复提交纸质版债权申报材料。
3、各债权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债权利息应计算至福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之日,即2024年11月22日(不含当日)。
4、逾期申报者,可以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且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同时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力。公司及子公司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5、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咨询及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管理人
联系电话:0591-87591182;0591-87591183
工作日时间:9:30-11:30,14:00-17:00
联系地址/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11层
邮政编码:350108
二、召开债权人会议通知
福州中院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9:30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10:30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江西合力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的具体安排,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三、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已进入重整程序,但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因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近期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闽01破申33号、(2024)闽01破申241号。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