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73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75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等
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资项目使用完毕(超募资金除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向创新药研发项目和上海君实生物科技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正在正常开展中。公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安排合理、及时使用,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6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65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0.2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3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33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的相关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包含本数)。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收益分配
公司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资项目使用完毕(超募资金除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向创新药研发项目和上海君实生物科技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正在正常开展中。公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安排合理、及时使用,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同时,适时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的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相关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购买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的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包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包含本数),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包含本数)。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78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为完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郦仲贤先生、鲁琨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郦仲贤先生、鲁琨女士具备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孟安明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其他工作安排,孟安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孟安明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孟安明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由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孟安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直至近期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继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孟安明先生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孟安明先生已确认,其于任期内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概无分歧。孟安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孟安明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个人简历
郦仲贤,男,195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资格。先后担任江苏省审计厅科员、副科长、科长、江苏省审计事务所副所长(副处),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副董事长兼副所长,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执行所长等职务。2023年9月至今,担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执行所长。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郦仲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鲁琨,女,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鲁琨女士于1997年9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2004年9月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7月至2016年9月任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任Horizon Consulting Pty Ltd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Metro Healthcare and Social Infrastructure Pty Ltd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79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5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
至2024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9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29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特别决议议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3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junshipharma.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 9:3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info@junshipharma.com)办理登记,并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君实生物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H股股东登记方式
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junshipharma.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6层。邮箱:info@junshipharma.com。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 出席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74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匡洪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包含本数),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包含本数)。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4,309,749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76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对《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趣路36、58号2号楼10层1003室”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987号4层”。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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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登记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77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0年9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0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9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0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0-031)。
(四)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年11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6)。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37)。
(五)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0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
(六)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8)、《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2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2年1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2)。
(八)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8)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9)。
(九)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3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3年2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15日止,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归属期届满,上述仍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共计8,549,590股。
此外,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放弃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5,760,159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已剔除部分离职人员已审议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14,309,749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事项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4,309,749股,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