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9 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 金桥B股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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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8元/股(含),且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编号:2024-033)以及2024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2024-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711,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6%,成交最高价为11.32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1.17元/股,成交金额合计8,042,62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