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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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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4-11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刘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建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独立董事刘文琴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总经理刘栋先生、董事赵强先生、独立董事孙慧女士视频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王国林先生现场出席会议;监事周亚丽女士、监事朱凯先生视频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勇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调整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并注销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3、4、5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毛海龙律师、于凌霄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股东大会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4-11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股份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1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并注销股份的议案》。

公司上述会议同意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并注销股份,本次将37,221,000股股份进行注销。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将减少37,221,000元,由1,230,550,151元变更为1,193,329,151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金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月14日期间工作日的10:00-13:30;16:00-19:00

3、联 系 人:王勇

4、联系电话:0991-6602888

5、传真号码:0991-6603888

6、邮政编码:830000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30日